阿联酋近日发布最新联邦法令,正式修订《2022年第47号联邦法令(企业和商业税法)》,进一步简化企业所得税结算流程,并首次明确未使用税收抵免可申请退款。
该政策调整对在阿联酋设立公司的出海企业、控股公司及跨境业务主体具有直接影响。
新法令已在官方公报发布后立即生效,相关实施细则预计将在未来数月内公布。
一、阿联酋企业税结算顺序明确
根据最新修订内容,阿联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结算将严格按照既定顺序执行,提升企业税务处理的确定性与透明度。
企业应缴企业税将依次通过以下方式抵扣或结算:
首先,使用《企业税法》第46条规定的预提所得税抵免(Withholding Tax Credit)进行抵扣;
若仍有余额,可继续使用第47条下的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随后,企业可使用由内阁根据财政部长建议批准的其他税收激励或减免余额;
在所有可用抵免和优惠使用完毕后,剩余税款需按照第48条规定缴纳。
这一结算逻辑的明确,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进行税务预测与现金流管理。
二、未使用税收抵免正式纳入退款机制
本次修订的最大变化之一,是新增条款允许纳税实体就未使用的税收抵免申请退款。
符合条件的税收抵免主要来源于政府批准的税收激励和合规减免政策。
企业在抵扣完应缴税款后,若仍存在未使用的抵免余额,可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资格、时间节点及行政流程,将由内阁根据财政部长建议另行发布实施决定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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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机制的引入,使企业能够将原本无法利用的税收优惠转化为实际现金回流,显著提升税收政策的实用性。
三、联邦税务局职责进一步扩大
新法令同时赋予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ederal Tax Authority,FTA)更明确的管理与执行权限。
联邦税务局将负责:
审核并批准税收抵免退款申请;
管理退款资金的拨付;
在必要情况下,从企业所得税收入或补充税(Top-up Tax)中预留资金,用于支付合法的退款请求。
四、哪些企业将直接受益
本轮企业税规则优化,预计将对以下类型企业产生积极影响:
在阿联酋设立的控股公司及区域总部;
享受政府税收激励政策的企业;
涉及跨境收入并已在境外缴税的公司;
长期在阿联酋合规运营、规范申报企业税的出海企业。
此外,根据现行规定,在阿联酋从事采矿或自然资源开采及贸易的企业,仍无需申请阿联酋企业所得税。
此次企业税修订,进一步释放出阿联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信号:
一方面,通过明确结算顺序和退款机制,降低企业合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在保持税收治理和监管力度的同时,提高税收激励的可兑现性。
随着企业税制度不断细化,税务合规、架构设计与长期筹划的重要性将持续上升,阿联酋作为中东区域商业与出海枢纽的吸引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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