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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电子发票就罚钱!阿联酋正式亮出“罚单表”

不接电子发票就罚钱!阿联酋正式亮出“罚单表”

2025.12.24 / 中东资讯

2025年12月10日,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5年第106号内阁决议(CabinetDecisionNo.106of2025),明确:

不按要求接入、开具、传输、申报电子发票,将直接面临行政处罚。

其背后意味着,阿联酋电子发票制度,已经从“要不要做”,正式进入“做不好就罚”阶段。


一、阿联酋为什么要“动真格”?

官方表述是:

为即将实施的强制性电子发票制度提供执法依据。

  • 提升交易透明度

  • 加强对增值税(VAT)的实时监管

  • 提高税收执法的效率和确定性

换句话说,电子发票不是技术升级,而是税收治理工具。而工具,要生效,就必须配套处罚。


二、谁会被罚?范围其实比想象中广

根据决议内容,适用对象并不只限于“开票的一方”。

凡是被要求参与阿联酋电子发票系统的人,都在监管范围内,包括:

开具电子发票的人(Issuer)

接收电子发票的人(Recipient)

只要涉及以下行为之一,就可能被追责:

  • 开具

  • 传输

  • 共享

  • 交换

  • 报告

涉及的文件包括两类:

  • 电子发票(E-invoice)

  • 电子贷项通知单(E-creditnote)

而且,覆盖的是电子发票的全生命周期,从开具到传输,再到报告。


三、什么才算“电子发票”?

不是你想的那种!

在这套制度下,“电子发票”并不是泛指PDF、Excel或扫描件。

电子发票必须是:

  • 结构化的

  • 机器可读的

  • 通过官方电子发票系统签发、传输和接收

  • 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

不符合上述定义的文件,不属于本制度下的电子发票。


四、哪些行为会被直接罚钱?

这次决议,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把违规行为和罚款金额一一对应列出来。

所有罚款金额,统一列在第106号决议的附件表格中。

具体包括:

1、没按期接入系统

未实施电子发票系统

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指定认可的服务提供商(ASP)

罚款:每月5,000迪拉姆(不足一月也算一月)

2、没按期开具或发送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系统发送给对方

罚款:每张100迪拉姆

每月封顶5,000迪拉姆

3、电子贷项通知单也一样

未按期签发或传输电子贷项通知单

罚款标准与电子发票完全一致

4、系统出问题但没报

如果出现系统故障:

开票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机关报告

或收票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

罚款:每天1,000迪拉姆(不足一天也算)

5、注册信息变了但没说

Issuer或Recipient

未在规定期限内

向其指定的认可服务商申报已登记信息的变更

罚款:每天1,000迪拉姆


那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算账”呢?

阿联酋采用的是分阶段推进。

时间表在文章中已经明确给出:

  • 2026年7月:启动自愿/试点阶段

参与者不适用上述处罚。

  • 2027年1月1日

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应税主体

电子发票变为强制

  • 2026年7月1日前需指定ASP

2027年7月1日,扩展至所有剩余VAT注册纳税人。

ASP指定截止2027年3月31日。

  • 2027年10月

扩展至企业对政府(B2G)交易。

知道为什么这套罚则“杀伤力不小”吗?

一个关键事实就是,罚款具有“按天/按月累积”的特点。

  • 一次系统问题

  • 一次流程卡顿

  • 一次内部沟通不畅

如果持续存在,罚款就会不断滚动叠加。

对开票量大、系统复杂的企业来说,这套制度的风险,不在“单次金额”,而在持续性。

关于阿联酋的电子发票政策您了解了吗?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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